3月22日,《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评估报告》在京发布。该报告对北京市目前运营的3座焚烧厂和规划中的8座焚烧厂的生活垃圾垃圾焚烧社会成本进行评估,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环境学院教授宋国君研究组完成。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收集-运输-转运-焚烧-填埋”全过程社会成本2253元/吨,包括收集、运输和转运社会成本1164元/吨,焚烧处置(入焚烧厂后)社会成本1089元/吨。焚烧处置社会成本中,二噁英致癌健康损失764元/吨,是典型的环境污染外部性问题;焚烧各类补贴325元/吨。各类补贴包括处理费163元,电价补贴60元,底灰处理补贴 43元,税收优惠32元,建设费用20元,土地费用4.9元,渗沥液处理补贴0.4元。焚烧电价补贴构成焚烧厂所获收入及补贴的20%左右,将本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焚烧处理费以电价形式转移给社会,刺激了焚烧企业对垃圾增量和扩大投资的需求,帮助维持了不分类现状,是导致生活垃圾处置高昂社会成本的关键。
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及公开报道的建设进度,至2018年,另外八座焚烧厂将正常运行,年焚烧量达597.2万吨,北京市二噁英浓度将继续提高,健康损失将达267.3亿元,即4476元/吨。十一座焚烧厂生活垃圾管理全过程社会成本将达373.2亿元/年,即6250元/吨,总成本预测相当2018年北京市GDP的1.33%。
而如果实施分类减量,实现源头分类、厨余单独处理、可回收物资源回收利用,能够使得生活垃圾管理社会成本从2015年的42.2亿元降低至15.3亿元,降低64%。同时,北京市规划兴建的11座焚烧厂中2/3将存在闲置风险。
报告建议立即终结生活垃圾焚烧电价补贴政策,用焚烧垃圾处理费表达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的全部成本,使社会成本显性化;建议对非居民生活垃圾征收1000元/吨的焚烧处理费,而不是现在的300元/吨,并严格按照实际排放量计量收费;实施垃圾焚烧全市统筹,坚决遏制“一区(县)一焚烧厂”格局出现;确立权责一致的生活垃圾管理主责部门;建立目标明确的北京市生活垃圾源头强制分类减量规划;对生活垃圾焚烧厂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建立生活垃圾管理统计信息平台,实现生活活垃圾管理信息全面彻底的公开。(张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