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史俊庭 李星 陈才忠 来源:科学网 www.sciencenet.cn 发布时间:2017/5/3 1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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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师院论道中国(河南)自贸区法制创新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创新洛阳论坛现场
 
 
洛阳师范学院校长梁留科向专家颁发客座教授聘书
 
 
 日前,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创新洛阳论坛在洛阳师范学院举行。本次论坛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师范学院主办,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法律研究中心、洛阳师范学院法学与社会学院承办。
 
 国际经济法学家、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执行董事局副主席兼仲裁专业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周林彬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石静霞教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博士,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宁红丽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沈健博士,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法律专家、仲裁员张拉柱教授,洛阳师范学院校长梁留科教授,副校长潘留占教授出席论坛。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和嘉宾还有:洛阳市人民政府、河南高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市律师协会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以及来自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代表。
 
 当天上午8时30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创新洛阳论坛开幕,副校长潘留占主持开幕式。
 
 洛阳师范学院校长梁留科在致辞中对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向关心、支持学校事业发展的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的领导、专家表示感谢。
 
 梁留科简要介绍了洛阳师范学院百年的发展历史、文化建设、学科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研究生建设等方面的基本情况。他指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创新洛阳论坛在洛阳师范学院举办,是学校事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喜事,对于充分发挥洛阳师范学院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的影响力和智库功能,助推河南自贸区建设稳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将全力建设好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为河南自贸区的建设提供高水平的服务。
 
 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政新在讲话中表示,2016年10月16日,河南省发展研究中心与洛阳师范学院共建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在洛阳师范学院正式揭牌成立。2017年4月1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成立,郑州、洛阳、开封三个片区也分别成立管委会,已开始运营。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从无到有,未来如何从有到优,完成国家赋予河南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其中有大量的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解决,涉及政治、经济、法律、社会和国际关系等多个学科和领域。对于河南自贸区来说,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既是其建设的前提,也是其顺利运行的保障;法治创新既是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推动其发展的重要工具。
 
 洛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张松建讲话。他指出,洛阳作为河南自贸区的三大片区之一,既是国家赋予洛阳的重大使命,也是洛阳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河南省自贸区研究院是洛阳师范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一扇窗口,2017年4月14日,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进一步设立了“法律研究中心”等分中心,在政府与高校之间搭建了一个很好的合作平台,可以更有效地聚合社会各方面的研究力量,就河南省自贸区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和攻关,为洛阳和全省的自贸区建设工作提供高水平的智力支持。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洛阳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保政讲话。他表示,2017年4月以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出台了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的工作意见,从全面加强案件审判、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为法院服务和保障河南自贸区特别是洛阳片区建设明确了努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今天的论坛以法治创新为主题,正好契合了自贸区建设的核心,希望我们的论坛能够多出成果,为河南自贸区的建设提供前瞻性、引领性的智力支持。
 
 校长梁留科向国际经济法学家、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执行董事局副主席兼仲裁专业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周林彬教授,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石静霞教授颁发客座教授聘书并合影留念。
 
 开幕式后,论坛第二环节第一阶段主旨演讲开始,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晓川教授主持。
 
 国际经济法学家、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执行董事局副主席兼仲裁专业委员会主席、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研究会会长沈四宝教授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自贸区和一带一路战略的相互促进和发展》为题发言。他从“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化”两个概念入手,强调当前阶段的自贸区建设要转变思维方式,拥有国际视野,看待西方时要有包容性,借鉴学习西方先进的理论知识和好的做法。他将“一带一路”和“自贸区战略”比作两个车轮,称其是中国引领全球化不可缺少的动力。关于如何建设好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沈四宝教授结合自身的经历谈了四点体会:一是要建立一个法制化、国际化、便利化的硬性环境,形成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国际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二是要首先要立足自身把自贸区建设好,然后总结经验,这样才能把经验上升为规则,上升到立法层面,加以推广。三是要改变原有的思维思维方式,用国际化和法制化的思维去取代旧的、惯性化的思维方式。四是要找准特色,扬长避短,以点带面,推动自贸区特色发展。
 
 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周林彬教授以《广东自贸区条例立法的几个制度创新问题》为题作主旨演讲。他从为创新提供法制保障、优化和创新管理体制、促进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改革创新、促进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加强深度合作和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强化综合管理与服务、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七个方面介绍了广东自贸区的建设模式和一些好的做法,以期对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创新提供一些启示。他强调,自贸试验区最重要的使命就是制度创新,通过立法,激发自贸试验区的创新的动力、减免创新承受的不当压力、凝聚创新合力、增强创新能力,形成一套为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鼓劲撑腰的保障机制,使大胆自主改革创新成为自贸试验区最鲜明的品格。
 
 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石静霞教授以《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的新发展及中国的回应——基于河南自贸区的几点思考》为题作主旨演讲。她指出,新一代国际贸易投资规则构建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和路径在迅速展开,中国在全球经贸治理中需从被动应对的规则执行者逐步成长为主动参与的规则引领者,积极参与新一代规则的构建,推动全球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结合国际经验和国内需求,中国要从对内通过实施自贸区战略、统一内外资法律等关键措施进一步深化国内改革,对外积极参与多边与双边、区域和诸边谈判,重视服务贸易和投资规则并密切关注新议题,实现国内法治与国际规则间的良性互动。针对建设国内自贸区的重要措施,石静霞教授提出,要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深度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交通、区位、产业等独特优势,发展为“一带一路”战略核心腹地,从而引领带动全省乃至中西部地区参与全球资源整合。
 
 论坛第二环节第二阶段的交流发言由对外经贸大学博士生导师王晓川教授主持。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博士,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宁红丽教授,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沈健博士,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法律专家、仲裁员张拉柱教授,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研究院副院长兼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孙霞博士相继就论坛主题交流发言。
 
 本次论坛通过学术交流、信息交流、供需对接、合作共事等方式,加强了洛阳师范学院与各级政府、司法机关、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等部门的沟通和交流,助推了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法治创新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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