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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确定2017年地方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单位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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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
根据《科协系统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和中国科协党组关于开展地方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有关安排,中国科协于6月6日向省级科协印发《中国科协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地方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的通知》(科协调函改字〔2017〕30号),得到各地积极的响应和申报。在各地提交的试点申报书基础上,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从中择优确定省级试点单位3家、地市级试点13家、县级试点15家。
相关省级科协要加强对本省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各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好地带动科协系统深化改革。
中国科协拟于9月份组织召开地方科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研究讨论各试点的任务、成果及相关要求。2017年底,中国科协将对各试点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考核。
联系人:李兴川 010—68788416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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