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学发〔2018〕7号
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
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本会团体会员单位:
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是经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奖项。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和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科技技术奖励办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提升测绘地理信息工程质量和效益,现就推荐2018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或推荐资格(一)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可直接向学会申报1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1项,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
(二)拟加入学会团体会员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视为学会准团体会员,也可直接向学会申报1项。如拟申报项目超过1项,则需向学会提出申请(项目申报材料与入会申请须一并提交,且于项目初审前办毕入会手续)。
(三)各省级测绘(地理信息)学会负责组织本省乙级测绘资质单位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工作,具体推荐名额由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下达。
二、申报或推荐条件
(一)凡2013年以后(含2013年)完成的收入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测绘及地理信息非涉密工程项目,符合《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申报条件第五、六、七、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的规定,均可申报。
(二)项目竣工验收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底之前。
(三)申报或推荐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申报或推荐单位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三、申报或推荐程序
(一)申报或推荐项目应按《评选办法》认真填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
(二)提交申报或推荐项目电子版一套,申报材料按照A4纸幅面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
1、《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提交word版(非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生成独立文件并以项目名称(一)命名;
2、《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二),按“项目内容介绍”依次组织材料(包含项目内容介绍目录),生成独立文件并以项目名称(二)命名;
3、《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三),提交word版(非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
4、《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四),按“申报附件材料目录”依次组织材料,生成独立文件和加盖公章扫描件。
(三)申报或推荐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四、申报或推荐等级
2018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设金奖、银奖和铜奖三个级别。
五、其他
(一)评选不收取申报或推荐单位任何费用。
(二)荣获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由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向获奖单位及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牌。
(四) 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QQ群号63279240,请项目联系人加入,以方便后续工作的联系与交流。
联系方式: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邮编:100830
联系人:侯冬梅
电 话:63881355
传 真:63881355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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