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工程和材料领域评估的会议初评和现场考察阶段已结束。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教技〔2015〕3号)有关规定,根据各实验室成绩确定25个实验室参加综合评议(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综合评议将于2018年12月5-7日在地大国际会议中心举行(中国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校内,联系电话:010-82323888)。
2.参加综合评议的实验室,原则应由实验室主任到会作报告,并对专家提问进行答辩。主要介绍实验室代表性成果和优势特色、存在问题和不足、发展规划和设想等。报告时间30分钟,答辩10分钟。综合评议不接受旁听。
3.综合评议环节委托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作为评估机构负责具体实施。请各依托单位和实验室认真学习评估规则,做好评估准备工作。科技发展中心近期将以邮件方式通知具体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
联 系 人:科技司基础处 李人杰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66096301
附件: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综合评议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201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综合评议名单
材料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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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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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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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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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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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先进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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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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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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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常条件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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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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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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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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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技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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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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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地区资源绿色转化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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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民族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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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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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电介质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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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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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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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材料物理与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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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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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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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带岛屿资源先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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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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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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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色金属合金及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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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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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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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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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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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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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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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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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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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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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交通复杂系统理论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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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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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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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设备状态监测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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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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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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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处理与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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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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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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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与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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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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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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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化及能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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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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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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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地区高效灌排与农业水土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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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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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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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成形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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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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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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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设计与集成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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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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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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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与安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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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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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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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与铁道工程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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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铁道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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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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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太阳能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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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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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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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油气测井与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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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石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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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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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建筑利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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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建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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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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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先进制造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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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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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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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电机与高压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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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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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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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冶金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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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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