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的通知
国科办函政〔2018〕1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全社会科学文化素养,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69号)部署,科技部将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介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参选科普作品应是2016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且未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符合以下要求。
1. 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2. 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3. 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4.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
5. 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6. 文字应为中文简体。
二、推荐形式与日期
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各部门推荐优秀科普图书作品3~5部,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推荐作品3部。
2. 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需将推荐作品排序,以正式函件形式报送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同时提交《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附件1)和作品5份(套),按2018年推荐优秀科普作品网络展示要求(附件2)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版。推荐作品不退还,请自留备份。
3. 推荐截止日期:2018年6月30日。
三、评选办法
科技部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议专家组,对推荐的科普作品进行评议,形成优秀科普作品建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作为2018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
四、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人才与科普处
联系电话:010-58881772、58881781
传 真:010-58881766
邮 编:100862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科技部办公厅
2018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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