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印发《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研管理若干政策措施》,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为科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在改革科技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方面,新政策要求建立项目申报负面清单制度,将严重不良信用者记入“黑名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逐渐实行无纸化申报,简化项目过程管理。此外,扩大科研项目预算调剂权,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赋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政府采购自主权。同时,主管部门、用人单位要逐步取消人才计划与薪酬待遇和职称评定等直接挂钩的做法,清理科技人才评价“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问题。(高长安)
《中国科学报》 (2019-01-25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