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
科协发组字〔2019〕43号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在新时代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征程中,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为在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科技人才人生出彩搭建舞台,激励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决定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额
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由当届获奖者中产生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
二、评选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
在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青年科学家伦理道德典范的优秀科技领军人才。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荐(提名)渠道和名额
(一)单位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候选人15名;
2.教育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科学院可分别推荐候选人30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10名,中国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可分别推荐候选人5名,其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可推荐候选人2名;
3.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30名;
4.中国科协所属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候选人2名,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可推荐候选人15名;
5.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5名;
6.各有关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可推荐候选人2名。
(二)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1名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注意事项
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不得从其他渠道推荐和提名;其他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拟推荐的候选人,由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或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推荐上报。
(四)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五)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六)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根据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审管理系统http://qwyc.cast.org.cn/,根据要求组织候选人用“候选人注册密码”注册并登陆后填报电子材料,其中包括《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和有关附件材料。“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候选人注册密码”另行发送。
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上传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不能更改。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候选人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纸质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上传。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中央和国家机关推荐的,加盖有关司局公章;地方推荐的,同时加盖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科协、团委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
2.《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原件一式5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或提名专家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19年11月5日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材料可由推荐单位现场报送,现场报送材料时间为11月1日至5日每天8:30—16:30;以快递方式邮寄的,请严格按照邮寄地址信息填写,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于11月5日前寄出,逾期无效。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荐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六、组织领导
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共青团中央联合成立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监督委员会,监督评审工作,对评审期间收到的举报和投诉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中国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各推荐渠道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一)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范永健 宫 飞
联系电话:(010)68578091 68526144
(二)推荐材料接收单位
收件单位: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文洋 岳文彬
联系电话:(010)62165291 68586625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中国科协综合业务楼西楼604室
邮政编码:100081
附件: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docx
附件:2.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及候选人注册密码.docx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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