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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20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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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办函厅字〔2020〕7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为充分发挥代表联系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重要纽带作用,进一步贯彻实施代表任期制,更好地为代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支撑和服务,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调研课题负责人为中国科协九大代表,鼓励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代表联合开展课题调研。
2.调研课题需通过省级科协或全国学会申报。
3.调研课题可从《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20年调研课题选题目录》(附件1)中选择申报,也可以结合中国科协重点工作,自拟题目申报。
4.按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2019年代表调研课题尚未结题者,原则上不得申请2020年代表调研课题。
二、实施方式
1.采取自愿申报、统一评审、自主调研的方式。
2.通过组织专家统一评审,确定专项资助调研课题并公布名单,拨付调研课题专项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自主开展调研活动,严格按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施调研项目。
3.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调研活动并提交结题报告。
三、资助范围及金额
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对入选的每个调研课题给予6-10万元的专项资助经费。
四、有关要求
1.各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将其作为代表联络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及时通知九大代表,并组织、协助代表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调研课题申报人需填写《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3.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须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
4.《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5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之琪 岳文彬
电 话:010-6216529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
中国科协综合业务楼西侧604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中国科协办公厅信息处(代表联络处)
联系人:贾 瑾 党 锋
电 话:010-68585018 68510442
附件1: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20年调研课题选题目录.doc
附件2: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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