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助拟资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规定》,现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助拟资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31日至8月7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提交书面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单位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博士后基金管理处(100083)
联系人:柴老师
电话:010-82395088
传真:010-62335023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助拟资助人员名单.pdf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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