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长江经济带的龙头,长三角地区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走在前列,也要在生态保护和建设上带好头。在受访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东理工大学副校长钱锋认为,为实现长三角地区高质量发展,需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而空气质量监测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尤需按照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的要求整体布局。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提出在示范区内实施环境监测联动和环境质量数据共享。对此钱锋表示,应加快推进长三角地区重点城市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以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
2020年上半年,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六因子中,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日均值已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臭氧浓度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同比上升19.1%,上述六项空气质量指标同比下降4.5%~25.9%。
“这样的成绩固然可喜,但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钱锋表示,首先,长三角地区的空气质量日均值尚未达到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年均值也未达到我国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其次,当地臭氧浓度距我国空气质量一级标准和世界卫生组织指导值还有距离,一氧化碳和臭氧浓度略高于粤港澳、珠三角地区;此外,当地夏季和秋冬季PM2.5以及臭氧浓度时有超标。
当前,长三角三省一市已各自建立了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并在生态环境厅(局)网站发布空气质量六因子小时均值、实时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质量评价和首要污染物等监测数据,可实时查询重点排污企业信息和排放源信息。然而,对比国内最早建成的粤港澳大湾区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后者已经覆盖香港、澳门和广东省九个市,统一发布实时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相比之下,长三角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存在站点功能覆盖不足,发布内容、方式和数据查询不一致,缺乏统一公布平台、统一质控体系和阶段性空气质量分析功能。
因此,钱锋建议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管理“三统一”制度建设行动方案》的基础上,应加快长三角地区重点城市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建设。整合长三角地区现有空气质量监测资源,依据各站点功能属性、区域定位和各地市需求,先期组建示范城市空气质量联合发布网络平台,并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区域空气监测网络。
“除覆盖主要城市站点外,可考虑逐步加入交通站点、背景站点、区域传输通道站点等。监测数据除常规空气质量监测因子和气象参数外,今后可逐步接入挥发性有机物组分监测等并向社会发布。”钱锋说。
此外,还应推进长三角空气质量监测与气象数据共享机制,为重污染天气预报、防控、污染来源解析、区域传输路径确认、重污染天气成因分析等科学决策提供重要数据支撑,并为预警研判和制订防控对策提供科学依据。
结合示范区“三统一”政策,钱锋建议应对各站点执行统一质控和质保体系,统一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标准。根据各地排放清单和企业名录,确定大气污染重点管控企业及对PM2.5和臭氧生成贡献大的行业,实施区域内重点企业固定源大气污染物在线监控、数据共享和重污染天气区域联防联控。
“我们还应借鉴粤港澳珠三角地区的经验,在建立一体化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的基础上,通过媒体向社会统一发布长三角区域主要城市空气质量信息,通过公众监督,进一步提升长三角地区环境空气质量。”钱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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