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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河南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认证结论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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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于2021年1月审议了2020年度河南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认证的结论建议。根据《护理学专业认证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3所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的认证结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1年4月15日起至4月27日止。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以传真或邮件方式实名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或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书面申诉。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联系方式:
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83911644;传真:010-83911641;
附件:2020年度河南大学等3所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认证结论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教育部护理学专业认证工作委员会
(首都医科大学代章)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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