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2021中关村论坛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展示中心举行全体会议,会上,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主任薛澜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旨在将伦理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伦理指引,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发展进入新阶段,正在深刻改变人类社会生活、改变世界。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更好地协调发展与治理的关系,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亟需加强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研究与治理。
《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充分考虑当前社会各界有关隐私、偏见、歧视、公平等伦理关切,针对人工智能管理、研发、供应、使用等活动提出了六项基本伦理要求和四方面特定伦理规范。
《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指出,在使用规范方面,应提倡善意使用,避免误用滥用,禁止违规恶用,及时主动反馈,提高使用能力;在研发规范方面,应强化自律意识,提升数据质量,增强安全透明,避免偏见歧视。
《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的制定,有助于深入贯彻《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细化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增强全社会的人工智能伦理意识与行为自觉,积极引导负责任的人工智能研发与应用活动,促进人工智能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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