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近日发布2条人事任免消息。其中,涉及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18所高校。
关于吴涧等26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云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医科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开放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理大学、曲靖师范学院、玉溪师范学院、保山学院、昭通学院、普洱学院、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吴 涧 任云南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正权 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蔡金红 免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张 慧 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赵正雄 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施仲军 免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
李正彪 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夏雪山 任昆明医科大学校长,免去其昆明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贵义 免去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
陆 地 任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祁苑红 免去云南中医药大学副校长职务;
王建才 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蒋 锋 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郎启训 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熊良林 任云南开放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狄光智 任西南林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李彦萍 免去大理大学副校长职务;
廖望科 任大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成飞翔 任曲靖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 伟 任玉溪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侯兴华 任保山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饶勋剑 任昭通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险峰 免去普洱学院副院长职务;
李祖军 任普洱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金华 免去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李 辉 免去云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关于刘宗立等13名同志保留待遇的通知
云南师范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昆明医科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云南开放大学、西南林业大学、大理大学、保山学院、昭通学院、普洱学院:
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宗立 免去云南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孙海清 免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徐昆龙 免去云南农业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王晓萍 免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李 松 免去昆明医科大学校长职务,保留正厅长级待遇;
李 燕 免去昆明医科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卢宇辉 免去云南艺术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罗 骥 免去云南开放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赵龙庆 免去西南林业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赵 昱 免去大理大学副校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邓忠汉 免去保山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铁云峰 免去昭通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白应华 免去普洱学院副院长职务,保留副厅长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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