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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科普中国平台建设工程部分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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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协普函信字〔2022〕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落实2022年中国科协科普工作要点,中国科协科普部拟组织实施“科普中国青年之星创作大赛项目”和“网络科普创作者调查研究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事业单位、企业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权威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熟悉科普工作,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重大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科普中国青年之星创作大赛项目
该项目旨为重点扶持青年科普创作人才成长,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加强科普供给侧改革,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开展科普作品征集活动。承担单位通过科普中国官网平台和自有渠道等平台,积极动员不少于100家相关单位配合开展科普作品征集活动,包括高校科研院所、社会主流媒体、专门从事科普工作的社会团体以及有影响力的科普工作者等。参与活动宣传的媒体数量不少于20家,覆盖人群数量不少于50万人次。
面向全国青年科普创作者,尤其是高校学生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征集原创科普作品不少于1500个(篇),其中,科普文章不少于1000篇,科普(短)视频不少于200个。作品类型包括科普文章、科普(短)视频、科普剧本、科普漫画、科普图片等多种形式。
征集作品需符合政治思想正确、主题鲜明,整体构思新颖、创作手法独特,内容健康向上、科学有趣,注重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的结合等相关要求。同时应与创作者做好有关优秀原创作品版权的文件约定,确保无版权纠纷问题的发生,中国科协及科普中国自有平台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
2.组织遴选优秀科普作品。邀请专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征集的科普作品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遴选出优秀原创科普作品不少于30个(篇)。评审专家不少于20人,原则上应具备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熟悉评审内容相关领域工作,能够认真、客观、公平、公正地开展评审工作。承担单位需做好参评作品材料的整理和分类工作,全程做好组织服务保障工作。
3.开展科普创作培训。承担单位充分调动高校学生、科研院所科技工作者以及广大科普创作爱好者的积极性,邀请科学家、科普作家等专家学者,结合“科普创作指南”等提出选题方向,开展创作理论培训、创作经验分享以及创作实践指导等活动。在全国范围内面向18-45岁青年,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科普创作培训5期,每期活动覆盖人数不少于20万人次,累计覆盖人数不少于150万人次。每期至少邀请1名正高级职称或相当级别的专家,开展系列培训活动期间邀请院士级专家不少于2人。
4.平台建设及宣传推广。为科普中国平台建设提供支撑服务,邀请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家入驻科普中国不少于5位,入驻专家需积极参与科普中国资源内容的科学性审核和活动支持工作。推荐优秀科普创作者开通科普号不少于60个。并组织协调参加活动的人员注册加入科普中国信息员队伍。遴选科普作品择优推荐至期刊、报纸、媒体等平台发表。
5.系统建设要求。承担单位需根据项目要求,完成征稿平台系统的建设。实现用户访问、注册、投稿、作品展示、创作者交流互动等功能,确保系统运行稳定、用户使用顺畅,并做好实时维护和相关优化等工作。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完成。
经费额度:95万。
申报要求:承担单位应具备面向青年的科普创作培训经验和培训能力,具备持续开展全国性科普作品征集遴选活动的经验,与全国学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具有邀请各领域知名专家的能力,具备科学传播经验和相关宣传推广工作的能力。
(二)网络科普创作者调查研究项目
网络科普创作者调查研究项目旨在摸清互联网头部平台上科普创作者和科普内容的真实情况,为团结引领科技工作者、推动科普中国平台创新升级提供数据支撑。具体要求如下:
1.研究目标:不少于3个有一定的科普创作者和科普内容的头部互联网商业平台。
2.项目成果:
完成1部不少于2万字的对内研究报告。必须包含科普作品内容分析(包括科普作品定义、什么类型科普作品更受欢迎、传播量高的作品分析及特征总结等);科普创作者画像及数据分析(包括传播过科普作品的用户、科普作品的创作者、创作者有多少科技工作者、创作者的个人社会属性及身份特征等);用户画像及数据分析;并根据研究给出科普内容分类建议及标准。
在对内报告的基础上,完成1部不少于1万字的对外发布的研究报告。
在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完成一份科普创作者指导手册。
3.研究要求:
综合运用文献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及访谈、大数据技术等研究手段,开展有深度、有温度、高质量的调查研究。
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完成。
经费额度:不超过15万。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数据分析能力,丰富的调查研究经验,具有开展人物画像和归纳分析的实践经验和能力。相关负责人和团队须具有良好的专业策划水平,具备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具备丰富的活动组织实施经验以及邀请各领域知名专家的能力。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不接受联合体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整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加盖封面公章、骑缝章及单位名称落款处公章的纸质文档(一式五份)报送至科普部,并同步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负责人+项目名称)。
(三)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3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科普部对申报单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后,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议,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并在中国科协网站公示评审结果。
(四)入选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按照中国科协相关财务制度规定拨付承担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惩罚措施。
(四)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项目申报联系人:中国科协科普部 李 丹 杨宝海
联系电话:010-68571652,010-6857825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项目监理联系人:北京赛迪工业信息化工程监理中心有限公司 吴兰英
联系电话:13522623263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2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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