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公开指南申报项目(第一批)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2023年公开指南申报项目(第一批)视频答辩评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10月31日—11月9日召开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本批次评审的项目为10月7日已提交正式申报书的科学仪器和关键核心部件部分。科研试剂、实验动物及科学数据的项目将安排在下一批评审(另行通知)。现将本批次项目评审具体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技术方向设立项目评审分组,聘请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本次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进行评审。
3.本次答辩采取视频评审方式进行。各项目负责人分别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或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以下简称地方科技主管部门)和部分推荐单位设置的视频评审答辩会议室参加答辩。各申报项目具体答辩时间和答辩会议室地点通过邮件通知项目负责人和联系人,请查收后务必回复“项目编号+确认”。
4.评审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至少5天可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答辩评审会前2天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亲自答辩。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且不得旁听其他项目;若项目申报负责人不能参加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请出具项目申报单位证明并盖章,于答辩前2天将扫描件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 。
2.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建议每个项目的答辩人员提前到达指定答辩点;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
3.项目答辩时间控制在45分钟,其中,项目申报人汇报15分钟,质询问答3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4.项目申报负责人应提前与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联系,落实答辩事宜,相关联系方式见附件。所有答辩项目需提供汇报材料的PPT文件(建议16:9)。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联系答辩地点,PPT文件电子版拷贝事宜也请联系所在答辩点的视频评审业务联系人(文件名以项目申报负责人姓名+项目编号方式命名)。
5.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请方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如经查实确有此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联系电话:010-58884882;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此通知。
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16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