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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1团队,教育部“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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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的公示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国家工程师奖”表彰。根据中央部署和教育部党组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讨论、深入考察了解、集体研究决定基础上,确定了我部“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1名个人和1个团队,含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起至11月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1月5日前向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附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629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南楼410
邮政编码:100816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
2023年11月1日
“国家工程师奖”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个人奖正式推荐对象
(1名,含差额)
1.周福建 北京市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储层改造中心主任
团队奖正式推荐对象
(1名,含差额)
1.煤矿安全开采地质保障与生态修复团队
依托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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