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州工业学院新增硕士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相关材料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2017〕9号)和甘肃省学位委员会、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2017—2023 年)>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兰州工业学院申报,甘肃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入校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现场论证评审,现将申请材料和专家论证意见予以公示(附件1和2)。 ?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申报材料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署名书面向省教育厅反映,说明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详细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将予以严格保密和调查核实,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叶霞
联系电话:0931—8820901
通信地址:兰州市南滨河路571号教育大厦1315室
甘肃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兰州工业学院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
兰州工业学院申请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专家组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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