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浙科发规〔2023〕7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项目下达给你们。其中,省甬联动项目由宁波市统筹安排地方财政补助经费(详见附件清单)。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时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于2024年1月8日起通过“科技攻关在线”应用(https://kjcx.kjt.zj.gov.cn)填报项目合同书,由单位线上审核后于2月23日前提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签订合同书、逾期未提交、未完成项目备案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承担资格。不适宜公开项目等按规定线下签订合同书。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指导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按照《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科教〔2023〕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深化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的若干意见》(浙科发规〔2023〕21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点研发计划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科发规〔2019〕110号)等有关规定,做好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并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2024年度“尖兵领雁 X”研发攻关计划第一批立项项目清单.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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