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终止的公示
根据《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赣科规〔2021〕3号)和《江西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实施细则》(赣科发计字〔2021〕39号)文件精神,经有关单位主动申请、省基金办核实、专家评估、监督部门审核等程序,拟终止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项,现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项目持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监督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
联系方式及电话:
1.省基金办
联系电话:0791-86252914
2.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
联系电话:0791-86263938;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3.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791-86265917
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
邮编:33004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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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科技厅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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