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科技部 发布时间:2023/8/25 19:33:23
选择字号:
科技部:2项重点专项项目视频答辩会将召开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论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2023年度项目评审工作安排,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农村中心”)定于2023年9月11日至18日组织召开“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2023年度指南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论证)会。现将视频评审(论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项目范围
“林业种质资源培育与质量提升”重点专项2023年度通过正式申报形式审查且该指南方向启动后续评审(论证)立项程序的项目。
二、评审(论证)工作安排
1.根据本批次项目指南方向设立评审(论证)分组,在科技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
2.本次答辩评审(论证)过程中,评审(论证)专家将结合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答辩PPT等材料以及申报单位的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
3.本次答辩(论证)采取多场景视频评审方式进行。项目答辩人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
4.评审(论证)专家在视频答辩评审会前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评审专家所提问题将在预览项目申报书截止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匿名反馈至申报人。
三、视频答辩评审要求
1.申报项目负责人原则上须亲自参加答辩,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他成员代替,并于评审(论证)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并将扫描件发送至林业专项邮箱:[email protected]。每个项目参加答辩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人,非申报项目参加人员不得参与答辩。
2.答辩评审(论证)前须进行评审环境测试,请项目答辩人按照专业机构通知的测试时间登录系统在线接受测试。
3.项目答辩人员须在正式答辩前30分钟登录系统,在线等待会前测试,确认设备和网络状态等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做好答辩准备,在线等待正式会议邀请。
4.项目答辩人员须严格按照项目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进行答辩,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常规项目、部省联动项目答辩限时45分钟,其中汇报15分钟,专家质疑30分钟;揭榜挂帅项目涉及多家申报的采取竞争性论证方式,项目答辩论证限时70分钟,汇报20分钟,专家质疑40分钟,竞争性质询10分钟。非多家申报的采取答辩论证方式,项目答辩论证限时60分钟,项目汇报20分钟,专家质疑40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委提问,若超时,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
5.请首批项目答辩人于2023年9月9日8:00前将PPT文件电子版(包含音频解说和不含音频解说两个版本)发送至农村中心林业专项邮箱([email protected],文件以“项目负责人+项目编号+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命名)。相应各组项目答辩人根据邮件通知要求于答辩前2日上午8:00前将答辩材料发送至林业专项邮箱。
6.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须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四、联系人及电话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董文、孙康泰
联系电话:010-68598076;邮箱:[email protected]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2023年8月25日

 

关于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与装备”等重点专项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23〕53号)要求和重点专项评审立项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召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生育健康及妇女儿童健康保障”重点专项2023年度申报项目视频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工作安排
1.根据本年度项目指南的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设立评审分组,在国家科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同行专家和财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2.答辩评审采取多场景视频答辩方式进行,在各项目牵头单位设置的答辩会议室登录科技部视频评审会议系统进行答辩(登录网址:expert.most.gov.cn/spps/p)。
3.答辩评审过程中,评审专家将根据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结合申报单位答辩情况,就项目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经费预算等方面进行评审。
4.视频答辩评审会前,评审专家在线预览项目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提问题匿名反馈至项目申报人。评审专家预览申报书时所提问题与答辩时所提问题不一定相同,且不需要项目申报单位在信息系统中回答。
二、评审组织工作要求
1.项目答辩原则上应由项目负责人主讲,参与答辩的应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骨干,原则上不超过3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答辩场所。若项目负责人不能进行答辩,可委托项目组成员代替(不可委托非项目组成员),并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7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原件寄送至我中心。
2.答辩评审前须进行评审环境测试,项目申请方应提前阅读《科技部多场景模式视频评审系统答辩人操作手册》、《PPT、视频文件播讲注意事项》和《Windows 11操作系统浏览器及PPT关闭硬件加速操作》等文件(邮件发送),选择适宜场所(独立房间、网络通畅、光线充足、环境噪音低)作为答辩室,提前自测设备、软件和网络运行情况,熟悉视频评审系统操作界面。工作人员将于评审会前1-5天联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进行多场景视频评审系统测试。测试时,须在正式答辩时使用的网络环境和设备上进行。
为预防因设备或网络突发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答辩中断,建议在答辩时准备2台电脑并做好网络备用(如手机5G热点)。
3.项目答辩人员须在正式答辩前30分钟登录系统,在线等待会前测试,确认设备和网络状态等是否正常。测试结束后,做好答辩准备,在线等待正式会议邀请。
4.项目答辩人员须严格按照项目视频答辩评审安排的时间顺序(邮件通知)进行答辩,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安排答辩。常规项目汇报时间15分钟,评审专家提问时间30分钟,共45分钟。请答辩人严格遵守答辩时间和答辩要求,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将自动切入下一个项目答辩。
5.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须自觉遵守各项评审纪律规定,严禁“打招呼”“走关系”等请托行为,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翠英,010-883872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寄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3座5层,项目管理二处;电话:010-88387283。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2023年8月25日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
 
 打印  发E-mail给: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利用量子精密测量技术开展暗物质搜寻 天文学家找到最小恒星了吗
超大容量变速抽蓄工程进入机电安装阶段 问答之间 | 如何开展科研之路
>>FC碰碰胡老虎机法典-提高赢钱机率的下注技巧
 
一周新闻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