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首批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名单的通知
浙科发外专〔2023〕75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
根据《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浙科发外专〔2021〕47号),经各地申报推荐,省科技厅组织审核遴选,现确定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等6家为首批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以下简称“集聚区”),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有关市、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不断完善集聚区配套支持政策,加强对集聚区的日常管理。集聚区管理单位每年要将上年度集聚区运行情况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视情开展跟踪评价。
附件:首批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4日
附件
首批浙江省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名单
序号 |
集 聚 区 名 称 |
属地 |
1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
杭州 |
2 |
浙江萧山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
杭州 |
3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
宁波 |
4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
湖州 |
5 |
浙江省平湖市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
嘉兴 |
6 |
浙江省绍兴外国高端人才创新集聚区 |
绍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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