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2023年度山西省科学技术奖经形式审查、形式审查结果公示、学科(专业)组评审、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共有201个项目(企业)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中特等奖2项,一等奖35项(含科技合作奖1项),二等奖158项(含科技合作奖1项),企业技术创新奖6项。现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2024年1月8日-2024年1月22日)。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省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候选单位及其项目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亲笔签名。非书面提出的异议,匿名提出的异议,无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等,不予受理。我厅按有关规定对异议提出者的相关信息予以保护。
联系单位:山西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评价与监督处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西路南段129号A座省科技厅1123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21
联 系 人:丁国平
联系电话:0351-4038104
附件: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综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项目(企业)目录.pdf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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