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立项评审工作已经完成。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现将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2011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6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公示对象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省基金办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经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基金办0571-86964972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71-8705414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25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清单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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