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公布2023年第四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验收结果的通知
豫科项〔2024〕6号
各有关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长垣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9〕96号)、《河南省省级重大科技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办法》(豫财科〔2019〕91号)、《河南省省级创新研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科〔2022〕46号),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提出验收申请的省重大科技专项开展了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进行了公示。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担的18个项目通过验收,省财政将根据有关文件下达资金;天方药业有限公司等单位承担的2个项目予以终止。
附件:2023年第四批省重大科技专项验收项目清单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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