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申报指南建议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沈抚示范区产业创新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辽宁)的项目指南征集和凝练工作(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研人员,解决我省重点领域及主要产业重大基础科学问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省征集2026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南定位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以打造国家重大技术创新策源地,推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目标,面向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战略需求,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产业、石化和精细化工产业、冶金新材料产业和优质特色消费品工业等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建设凝练科学问题,征集技术需求和指南建议。
二、重点领域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征集领域包括: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等八个领域。
三、项目层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形式有两种:一是“重点支持项目”,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二是“集成项目”,项目平均直接经费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均为4年。
四、指南建议要求
(一)指南建议人基本条件
1.指南建议面向全国征集,指南建议人可以是省内外科研工作者,但必须与辽宁省内注册公司合作,共同提出指南建议。鼓励我省龙头企业与有较好“产学研”合作基础,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开展合作研究,共同解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和重大科学问题。
2.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国家基金委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的基本要求,原则上应有2021年以来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承担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优青项目的负责人。
3.优先考虑具备国家基金委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资格的申请人的指南建议。
(二)指南建议撰写要求
1.科学性。项目指南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要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2.导向性。项目指南建议应围绕我省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产业集群建设中的紧迫需求的共性科学问题提出,为辽宁省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3.规范性。项目指南建议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1)。文字表述要求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将项目指南方向简单罗列、合并或拼凑。严格控制指南建议篇幅,每条指南建议文字表述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150字以内)。
4.包容性。项目指南建议应具有一定的包容性,既要体现辽宁省域需求特色又不应有明显限制性要素,避免出现“量体裁衣”、“对号入座”的现象。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或竞争性不够等问题。
5.安全性。指南建议应注重科技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6.科学问题属性。建议所提指南研究方向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分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目标导向类基础研究”两类),确定其所属类别。
7.学科代码。指南建议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1440/),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一般不超过2个。
五、指南申报方式
通过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218.60.154.175/)进行申报。登录后进入“应用中心”模块,点击“申报进行项”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进行申报。新版系统与原系统(网址http://218.60.151.64)用户管理要求详见《关于做好新版“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上线准备工作的通知》。
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指南建议作为后续形式审查、指南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六、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2月24日17:00,指南建议单位须在此期间内完成指南建议填报并提交初审单位审核。
各初审推荐单位于2025年2月28日17:00前通过“辽宁省科技创新综合信息平台”逐项确认推荐指南建议,并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与相应的推荐指南清单(系统导出带二维码并加盖公章)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七、填报要求
1.请指南建议人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的相关管理规定,了解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的规定、要求和资助范围等。
2.其中技术需求由合作企业(省内龙头企业)填写,应瞄准我省产业发展和领域研究中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填写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PDF文件,加盖公章后,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到系统。指南建议由研究单位(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填写,应对照合作企业技术需求提出解决瓶颈技术中的源头科学问题和创新点。
3.指南建议内容不能与近年来国家和我省已发布指南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附件2、附件3),且应体现辽宁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4.每个指南建议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重复提交不予受理,同一学科(二级学科代码)内每个单位推荐的指南建议不得超过3项。
5.集成项目的指南建议人原则上须有主持过国自然基金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的经历,优先考虑院士提出的指南建议,可以联合省外优势团队共同提出指南建议。指南建议内容原则上应包含4个重点项目的研究内容,技术需求方原则上为省内龙头企业。
6.鼓励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建议,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建议数原则上需至少达到1/3。
7.指南建议推荐单位应是辽宁省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推荐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动员、条件保障、审核把关等责任,紧密结合自身科研领域优势,对本单位人员的指南建议进行初选。鼓励推荐单位积极牵头与省内外优势科研力量进行合作。
8.鼓励辽宁材料实验室、辽宁辽河实验室、辽宁滨海实验室和辽宁黄海实验室牵头申报指南建议,要以实验室名义单独报送到省科技厅(加盖实验室公章和实验室主任签章),无需从依托单位进行申报。每个实验室原则上需至少提出1项指南建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
联系人:郭丹
联系电话:024-23983421
沈阳市科技局:
联系人:于立军
联系电话:024-22728692
大连市科技局:
联系人:曾繁聪
联系电话:0411-39989856
技术支持:
联系人:姚盼
联系电话:13898640078
附件:
附件1: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docx
附件2:2022-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辽宁部分摘录).doc
附件3:2020-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 联合基金(辽宁)资助项目清单.xls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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