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发布并实施《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一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规划。
《规划》要求,在“十一五”期间全面完成山区丘陵区地灾调查,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建立相对完善的群测群防体系,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推进到市、县。初步建立起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础调查、群专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处置、适时治理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使目前查明的受地灾威胁的人数减少30%。
《规划》科学划分了若干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川东渝南秦巴鄂西湘西山地、青藏高原东缘、云贵高原、黄土高原、汾渭盆地周缘、东南丘陵山地、天山、燕山等地区。
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地质灾害易发区,主要分布在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松辽平原。
依据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考虑社会经济重要性因素,把规划期内地灾易发、人口密集、经济相对发达、有重要基础设施或涉及国家安全的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规划区,作为地灾重点防治区,共有16个:长江三峡库区滑坡重点防治区、川滇南北构造带泥石流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点防治区、云贵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滇西横断山高山峡谷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浙闽赣丘陵山地群发性滑坡重点防治区、陕北晋西黄土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黄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陇南陕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点防治区、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点防治区、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长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华北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东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点防治区。
《规划》提出实施地质灾害防治科技4个专项。即:地灾调查与监测关键技术研究、重大地灾应急救灾关键技术研究、地灾防治的标准体系研究以及滑坡泥石流治理试验研究。通过科技专项,建立以3S技术、自动监测技术和数据远程传输为一体的地灾调查评价和监测预报技术平台,建立完善的地灾防治标准体系,开发针对我国地灾发育特点的地灾防治方法和技术装备,全面提升我国地灾调查、监测、预警预报、治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