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中一些问题的意见
陈学雷1,冯珑珑2,3,康熙2,刘继峰1,盘军1,沈俊太4,张鹏杰5,张双南6
(署名次序按照姓名拼音)
1. 中国科学院国家天文台,2. 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 3. 中山大学天文系, 4. 中国科学院上海天文台,5.上海交通大学物理与天文系,6.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正如《基准》第3条指出的,科学的精神是求真、质疑、实证。因此,我们认为《基准》应该是作为一种指南,而不应作为一种只允许机械地背诵和考试而不允许质疑的教条,否则它就和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初衷相违背了。
以下是我们认为不妥当之处:
一、某些条目存在错误或不准确、不严谨之处
例如,在第11条基准,“掌握基本的物理知识”中,就存在许多问题:
(45)知道分子、原子是构成物质的微粒,所有物质都是由原子组成,原子可以结合成分子。
(48)知道力是自然界万物运动的原因;能描述牛顿力学定律,能用它解释生活中常见的运动现象。
(49)知道太阳光由七种不同的单色光组成,认识太阳光是地球生命活动所需能量的最主要来源;知道无线电波、微波、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X射线都是电磁波。
又如第13条基准,掌握基本的天文知识:
(60)知道地球自西向东自转一周为一日,形成昼夜交替;地球绕太阳公转一周为一年,形成四季更迭;月球绕地球公转一周为一月,伴有月圆月缺。
二、某些说法本身存在很大争议,远非学术界的共识,甚至与现代科学认识有明显的冲突。
例如,第2条基准,“知道用系统的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中,
(9)知道阴阳五行、天人合一、格物致知等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观念,是中国古代朴素的唯物论和整体系统的方法论,并具有现实意义。
三、有些内容是日常生产、生活应该具备的常识或技能,但其中许多内容与一般所说的科学素养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似不宜全部纳入科学素养范围。如,
第19条基准,掌握安全出行基本知识,能正确使用交通工具,(96)了解基本交通规则和常见交通标志的含义,以及交通事故的救援方法。(97)能正确使用自行车等日常家用交通工具,定期对交通工具进行维修和保养。
第22条,具备基本劳动技能,能正确使用相关工具与设备。(108)能正确操作或使用本职工作有关的工具或设备。(109)注意生产工具的使用年限,知道保养可以使生产工具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延长使用年限,能根据用户手册规定的程序,对生产工具进行诸如清洗、加油、调节等保养。
第23条. 具有安全生产意识,遵守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12)生产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自学(应为自觉)履行岗位职责。(113)在劳动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手册。【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