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将在部分领域方向开展2008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遴选工作。
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原则上所申报的实验室至少依托1个二级学科建设,主体依托学科原则上为国家重点学科,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科研实力。所申报的实验室在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从事的工作处于本学科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研究项目,有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经费;具备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能开展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3.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优秀创新研究团队(群体);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科研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左右;具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1500万元;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5.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依托高校要保证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保证实验室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