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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 敦促未提交年度进展报告负责人和单位补办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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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2008年1月21日发布通报,督促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和审核在研项目2007年度进展报告的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在1月25日前完成提交和审核工作。截止2008年2月26日,仍有44个项目负责人尚未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清单见附表1),有20个依托单位尚未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审核(清单见附表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要求以上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务必于3月14日16时前补办完毕2007年度进展报告的提交和审核手续。逾期未完成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第三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