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澳大利亚4所大学破产倒闭,致使约2700名外国留学生失学,其中包括近千名中国学生。消息传来,国内一片哗然,有关部门赶紧交涉,要求澳方确保中方学生利益,帮助失学学生完成学业。
对大多数人来说,大学破产还是个新鲜事,身边也没有大学破产的事情发生,所以听到澳大利亚几个大学倒闭就觉得不可思议,大学怎么可能破产倒闭呢?中国的大学怎么没有破产的?
事实上,从世界范围来看,大学破产倒闭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不但大学可以破产,而且政府、自然人也可以宣布破产。前不久美国加州财政赤字严重,加州政府陷入破产危机,无奈之下州长施瓦辛格开始“打白条”,以此取代现金偿付给纳税人以及其他地方政府等。在国外,如果个人实在没钱偿还债务,也可以申请个人破产,美国每年差不多有140万左右的个人申请破产。因此,大学破产也是顺理成章、无可厚非的事,不必为此大惊小怪。
在法律上破产并不意味着宣判“死刑”,破产更重要的意义在于重新焕发活力。通过破产程序,甩掉包袱,轻装上阵。这里有一个关键的制度设计,就是破产重整制度。所谓破产重整,又叫“重组”或者“重生”,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发生破产原因但又有希望再生的债务人(包括企业等),通过各方利害关系人的协商,并借助法律强制性地调整他们的利益,对债务人进行业务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上的清理,以期摆脱财务困境,重获发展能力的特殊法律程序。破产重整的目的是通过破产程序,使得濒临破产者摆脱困境,走向复兴,防止出现真正的破产。
在破产重整的过程中,有关各方需要坐下来认真谈判,经过协商达成一个重整计划,法院可以强行批准重整计划并付诸实施。当然,批准的重整计划并不必然满足所有人的意愿,首先需要考虑的是社会本位、公共利益,一切都以利益最优化、最大化为原则。高校是一个特殊的机构,是以学术为志业,传道、授业、解惑的公共场所,但这并不妨碍高校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获得新的发展。
近几年国内高校频频出现贷款危机,有的高校已经被贷款压得喘不过气来,甚至有的高校连利息也支付不起,进而通过节省办公经费,克扣教师科研经费、福利待遇、学生奖助学金、减少学术交流开支等方式艰难度日。有的学校甚至可以不顾教学质量,提前一个月放寒假,延迟几周开学,为的就是节省取暖费、水电费等等。我国现有高校2500所左右,可以说几乎每所高校都有贷款负担,没有贷款的高校屈指可数,这样算下来,我国高校的贷款要达到好几千亿元人民币,这对国家、对学校都是相当大的负担。
显然,我国有相当一部分高校已经走到了破产的边缘,或者说已经具备或超具备破产法律所要求的不能清偿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破产条件。那么,为什么我们的高校不申请破产保护呢?通过破产重整程序,早日实现甩掉包袱、重新崛起,进而实现创办高水平大学的愿望。
在笔者看来,这里面有我国法律自身设计的缺陷,以及人们对破产制度缺乏了解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还没有形成大学可以破产的思想认识,认为“大学是国家的,教育是国家的,贷款是国家的,大学的领导是国家的,大学的干部是国家的,主管教育的人都是国家的”,因此,也就不存在大学破产一说。这样就造成了不负责任办大学的教育思想。在主管教育的官员看来,大学办得好坏与自己关系不大;在负责运行的大学领导看来,自己无能为力、无法扭转乾坤;在负责大学具体事务的管理干部看来,大学难有作为有多方面的原因。总之,大学办得怎么样,与任何人都没有关系,大家都觉得自己很冤,因此大学也就“脚踩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这样,最后受苦的是普通老百姓、纳税人,是渴望知识的学子,是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因此,在当前形势下非常有必要建立中国的大学破产制度,通过破产重整制度卸掉一部分高校的包袱,把主要精力转移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来。同时也要通过破产制度,真破产一部分“死不死、活不活”的学校,即那些一没有生源、二没有教学质量、三还给国家财政造成沉重负担的学校。好钢用在刀刃上,把钱花在该花的地方上去。与其办这么多平庸的、负债累累的大学,不如集中优势资源、创新办学体制,办几所高水平大学。
另外,我们也应该通过大学破产制度,用法律明确相关责任,改变以往的“无责任”办大学思想,让整个高等教育存有危机感,这样中国大学才有前进的动力,才会培养出高水平人才。
《科学时报》 (2009-12-22 B1 大学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