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地方合作项目专栏》。
地方合作项目是为了进一步加快地方急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和教育、科研事业的发展,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的。
本项目采取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省分别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具体确定各省资金配套比例、选派规模、选派类别、留学期限、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它有关事宜。目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与河北、湖南、河南、海南、辽宁、吉林、黑龙江签订了合作协议,每年选派规模约250人。
(一)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应为各省经济社会发展及重大工程、项目急需学科、专业领域,具体由各省根据当年人才培养计划及实际需要确定。
(二)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短期研修生:留学期限为3个月(限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研修项目)
(三) 选派规模
不超过250人。各省具体选派规模根据与留学基金委协议确定。
(四)选派国别
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