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网联合新浪网就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分离展开网络调查,提供了改革高校行政化的若干思路。在调查中,多数人对吉林大学行政管理与学术决策的相对分离的趋向表示赞同。
众所周知,中国高等院校改革实行了近二十年,各种规划设计、办校模式层出不穷,然而时至今日,高校教授们依然怨声载道:高校中行政、学术不分,官本位严重,严重挤压了学术自由的空间,使得中国大学俨然成为计划经济时代的最后一块堡垒。
凭笔者在高校内多年浸染的经验,吉林大学此举一出,必有深受“外行领导内行”之苦的广大教师、学生的赞誉。相关调查结果也证明了这一点。
不过,正如很多网友所担心:照此规定,学术委员会中确实不再有行政人员参与了,但这个委员会能真正摆脱行政权力对学术科研的不正常干预吗?这恐怕还要取决于它到底在高校的运作中享有何种权力、扮演什么角色。如果它仅仅是个虚化的机构,任务主要是对领导的意志走过场一样地表决通过,而实质的决策权仍在行政负责人手中,那这一措施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大学之大,非大楼之大,乃大师之大。”无数的经验已经证明:“大师之大”是大学兴盛的根本。而学术自由又是大师们发挥能力的基本保障。有关部门常常把中国高校改革的目的定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那美国、英国、德国等国的一流大学是怎样解决这个问题的呢?大致说来,为保证学术委员会(或曰教授委员会、教授参议会等,性质类似)的学术自由和独立,世界名校推行的制度一般都包括如下两点:
第一,强调教学及科研人员在大学里的崇高地位,并且对由他们组成的学术委员会赋予了独立决策的权力。行政人员无权干预它的运作,其决议行政人员也必须执行。诸如教学科研计划、项目经费使用、学术人员聘用、职称评定、招生计划、学位授予等等重大问题,都由各高校及院系的相关学术委员会决定。说白了,系主任在一切学术问题上都要服从教授的集体意见。只有教务问题、教师日常管理、学生纪律管理等杂务,行政领导可以说了算。
第二,高校中的行政人员没有所谓“级别”,不是官员。整个行政系统在大学里处于服务地位,而不是像我国高校那样在教学科研决策中越俎代庖。很多大学的系主任采用轮流制,就像值班一样。比如笔者当年的德国博士导师就曾兼任法学院院长三年。但这一院长职务在法学院里是大家轮流做的,他兼任该职务时,也并不比别的教授地位更高。做了行政领导,比较辛苦,薪水当然要加上额外补贴,类似于中国的职务工资。但他并不会从法学院得到特别的办公室,至于小车、住房、宴请公关费等特殊福利与待遇,更是想都不敢想。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况下,也就不会出现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术委员会的摩擦和对抗。
以上这些制度,或许有些也需要长期的准备和积累才可能实施。依笔者愚见,中国高校只要能首先做到一点,即学术委员会对真正的学术问题有决定权,让“行政的归行政、学术的归学术”,就能使我国高校的管理水平和科研能力产生质的飞跃,使迁延十几年的高校改革看到曙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