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19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的通知
科协办函厅字〔2019〕138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科协服务发展年,中国科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着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动科协系统改革向基层延伸,着力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紧扣“四服务”职责定位,聚焦智库、学术、科普“三轮”联动,实现国际化拓展、信息化支撑、协同化落地,提升组织活力,推动科协系统改革向纵深发展。
为充分发挥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联系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重要纽带作用,进一步贯彻实施代表任期制,更好地为代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支撑和服务,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19年调研课题专项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调研课题负责人须为中国科协九大代表。鼓励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代表联合开展调研;
2.调研课题需通过全国学会或省级科协申报;
3.调研课题可从《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19年调研课题选题目录》(附件1)中选择申报,也可以结合中国科协重点工作,自拟题目申报。
二、实施方式
1.采取自愿申报、统一评审、自主调研的方式;
2.通过组织专家统一评审,确定专项资助调研课题并公布名单,拨付调研课题专项资助经费。课题负责人自主开展调研活动,严格按照《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实施调研项目;
3.2019年12月20日前,完成调研活动并提交结题报告。
三、资助范围及金额
根据申报和评审情况,对入选的每个调研课题给予6-10万元的专项资助经费。
四、有关要求
1.各全国学会和省级科协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代表服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并组织、协助代表做好课题申报工作;
2.调研课题申报人需填写《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书》);
3.各全国学会、省级科协须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加盖公章。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中国科协财政项目管理办法、中国科协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调研课题专项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经费;
4.《申报书》一式3份寄至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并请同时报送电子版;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6日,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之琪 岳文彬
电 话:010-62165291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中国科协综合业务楼西侧604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中国科协办公厅信息处(代表联络处)
联 系 人:贾 瑾 陈晓明
电 话:010-68788594 68510442
附件:1.中国科协九大代表2019年调研课题选题目录.docx 2.中国科协九大代表调研课题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办公厅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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