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内有关野猪出没的报道不断登上热搜,让这个原本不被关注的动物进入到普通人的生活。野猪为何会增多?它们是最近才增多的吗?以后野猪还要不要保护?或许不少人会产生这样的疑问。
其实,野猪变多的新闻十多年前国内就有了,有关部门也为此采取了包括狩猎在内的各种应对措施。而且,野猪不是濒危物种,也没有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在这个背景下,野猪多了是喜还是忧?如何科学理性地看待由此引发的生态和社会问题?笔者认为这才是需要重点关注的。
野猪是什么时候多起来的?
野猪是家猪的祖先,在分类上属于偶蹄目、猪科。野猪是名副其实的“大胃王”,在野外能吃的东西它们几乎来者不拒。也正如此,野猪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超强,它们的足迹也遍布亚欧大陆。不过,野猪最喜欢的还是森林、灌丛、沼泽等食物资源相对丰富的生境。
在食物链上,野猪是豺、狼、虎、豹等顶级食肉动物的主要食物,因此它们在进化过程中形成的生存策略就是大量繁殖。母野猪通常每年秋季交配、春季产仔,每窝可产4~12头幼崽,食物充足的年份母猪甚至可以两年繁殖3次。在缺乏天敌的情况下野猪崽的成活率比较高,一般第二年它们就能参与繁殖。
了解了野猪的这些特点,就不难理解野猪为何能在短期内实现种群快速增长了。
野猪不仅是生态系统食物链上的重要一环,也是早期人类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考古资料显示,早在8000多年前人类的祖先就开始圈养野猪了。不过到了近代,由于人类的大量猎捕和对野猪栖息地的侵占,野猪在欧洲不少国家的数量都迅速减少,部分地区甚至彻底消失。20世纪50年代以后,欧洲各国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经过多年努力生态环境大有改善,当地野猪的生存状况也明显改观。
国内野猪的数量也经历了先降后升的过程,但原因有所不同。
据称1949年全国的野猪数量超过200万头,有些农村还成立了护农狩猎队,专门捕杀野猪等野生动物。此后几十年国内野猪的种群数量急转直下,到90年代初,其野外数量已骤降至几万头。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野猪没有被列入国家重点野生动物保护名录,农村地区依然可以猎杀野猪。
直到2000年国内野猪的保护才迎来转机:它们被列入当年8月颁布的《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即“三有动物”名录)之中,禁止随意猎捕和买卖,给野猪种群的恢复带来了一线生机。1996年,我国《枪支管理法》实施。由于猎枪被大量收缴,针对野猪的非法狩猎活动随之减少,客观上进一步助推了野猪种群的快速增长。
破解人兽冲突须科学应对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和猎枪收缴虽然促进了野猪保护,但野猪种群的增长仍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如种群基数、天敌数量、栖息地的质量以及环境承载量等。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对生态环境保护越来越重视,野生动物保护也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除了天然林保护工程等重大生态项目的实施,我国自然保护区的数量和保护地的面积也屡创新高,相关执法部门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也持续增强,这些举措都为野猪种群的增长提供了便利条件。
可以说,野猪种群的恢复性增长是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野猪保护取得的成绩对其野生动物保护也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从生态角度看,野猪虽不是濒危物种,但它们与当地生态系统的关系非常密切:它们可以帮助多种植物授粉和传播种子;野猪在寻找果实和根茎的过程中可以增加土壤的透气性,防止林下植物生长过密,并加快有机物分解;野猪排泄物有助于增加土壤肥力等等。此外,野猪还是多种掠食动物食谱上的一员,它们种群数量的波动直接影响顶级掠食动物的生存。我国虎、豹、狼、豺等食肉动物的生存现状普遍不容乐观,这也是导致部分地区野猪种群增长过快的一个重要原因。
以野猪为代表,如何有效缓解人与野生动物冲突,无疑是我国生态保护领域面临的新挑战,急需有关部门本着科学的态度研究和制定解决方案。
笔者认为,首先,一个地区野猪的数量是否过剩,不能简单地用是否与人类发生冲突为依据,而是要建立在对野猪种群参数的科学监测和评估的基础上,如密度、性比、年龄结构、出生率、死亡率等。
其次,人工狩猎虽然是野生动物种群管理的一种手段,但是否采用还要看能否满足以下前提:一是该物种的数量已明显超过环境承载量、二是狩猎的数量不会影响该物种以及该地区其他野生动物的可持续增长。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显示,人工狩猎并非总能奏效,长期效果也有待观察。只有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从生态系统保护大局出发,才有可能找到有效破解之道。
(作者系世界动物保护协会首席科学家,本报记者赵广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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