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北京市委批准,北京市纪委监委对北方工业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校长丁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过程中,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巨额损失;在处理下属单位搬迁补偿问题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丁辉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国有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丁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丁辉简历
丁辉,男,汉族,1961年2月出生,北京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9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
1987年9月至1989年1月,任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噪声控制研究室研究实习员;
1989年1月至1992年8月,任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科安公司副经理、经理;
1992年8月至1994年4月,任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科安公司经理、所长助理;
(其间:1992年8月至1993年9月,在丹麦科技大学声学实验室访问学习)
1994年4月至1994年11月,任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所长;
1994年11月至2005年12月,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副院长;
2005年12月至2017年4月,任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兼);
2017年4月,任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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