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实、建优、建强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实验室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150号),部组织专家对76个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20日-2023年7月26日。
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提出。有关异议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表达,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个人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以匿名方式、对评估结果的异议,以及超出公示期的异议意见恕不受理。
联系电话:010-66557275
传真:010-66557578
2023年7月20日
附件 :
自然资源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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