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治建设:亮点与成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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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纪文:解读《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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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白皮书对新中国法治建设近60年的历史进行了梳理,总结了经验、成就,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以后的发展和完善方向。
作为参与起草的学者之一,本人认为,作为新中国首部法治建设白皮书,具有很多亮点,值得关注。一是重申了“宪法和法律至上”、反对人治的法治思想。二是理顺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即中国共产党领导制定宪法和法律,同时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三是全面反映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既包括定性描述和用数字表述的定量分析,还列出了我国立法的清单,用事实说话,避免了说空话和套话的现象。四是坚持了开门建设、民主建设和科学建设的中国法治建设原则,即中国的法治建设必须符合科学发展观,既坚持本国的基本国情,反映中国的民生问题和民意,还要适度地参考和借鉴国外的经验,使域外的经验本土化。五是明确了人权的范围,对生命权、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劳动者权益等的法律保障成就作了全面的总结。六是对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建设责任政府、司法公正、国际法治交流合作等国际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并没有采取回避态度,而是设置很大的篇幅来阐述和分析。七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总结成就,也反映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及与国外相比存在的不足。这种做法,一方面反映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的进步,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中国的自信。
从历史和发展的观点来考察,中国法治建设的脉络很清晰,即由注重巩固新生政权到注重保护国家权力的顺利运行,到为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建立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再到并重地保护国家权力、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公民个人权益。可以看出,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的特点。最近几年,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突出地表现在关注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医疗、养老、教育、住房等民生问题,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及促进国际合作、增加中国的国际竞争力等方面。总的说来,中国的法治建设成就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通过宪法和法律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汲取历史教训,明确了一定要靠法制治理国家的原则。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自此,中国的法治建设揭开了历史新篇章。目前,中国坚持把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的落实放在制度建设和增强全社会的法治观念上。
二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已经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相结合的道路,依法执政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是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目前,中国的《宪法》和《立法法》建立了统一而又分层的科学立法体制,维护了国家的法制统一。在立法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在这种立法体制和模式下,符合中国国情的,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和非诉讼程序法七个法律部门和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立法三个层级的法律规范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
四是人权,包括公民的生存权、发展权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基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和宗教信仰自由,在立法、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得到了更加充分的保障。
五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法制环境,包括民事立法、市场主体立法、市场管理立法、宏观调控立法、知识产权保护立法、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对外经贸合作立法,正在不断改善。
六是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七是人大监督、政协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公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机制不断得到完善,行政、司法等国家权力的行使得到了有效的制约和监督。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