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上午,全国政协科技界分别按照大会议程讨论慈善法草案。原本以为,这次讨论将平淡无奇,一是因为全国政协会议已经连续开了一周,二来慈善法与科技关系并不密切。出乎意料的是,这一上午几乎可以用“激烈”来形容。
“我有几个意见。第一个意见,就是针对第28页,第60条。”全国政协委员宋欣低头看着面前的草案本子,停顿了一下,念到:“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不得低于前三年收入平均数额的70%,年度管理成本不得超出当年总支出的15%。”
“15%的比例太高了!”“15%应该拿掉!”宋欣话音未落,委员里就炸开了锅,不少委员和宋欣有着同样的观点。
“我建议不能超过10%。很多基金都是很大的,如果是1个亿的资金,15%算下来,管理成本就是1500万,什么机构的管理成本需要1500万啊?”宋欣提高音调说。
“一定要设个明确的上限,不能光有百分比。”全国政协委员尹卓接过话茬,“15%怎么合法化,应该有严格的捐赠前的使用去向,一定要有相应的细则。”
“要有层次!”被委员们打断发言的宋欣再度提高了声调,让自己能被大家听见,“到多大的比例之后,就要按照定额来限制了。”
就在科技届委员们高声呼吁的同时,在工商联界别,政协委员们几乎为了草案里的15%吵起架来。
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是全国政协委员的职责。而对于科技领域的委员来说,在反映科研人员的愿望和要求的同时,也应该跳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心系民生,用理性和智慧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建言献策。